2021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备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这一通知成为判断波币商城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波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在此框架下,其相关业务面临着严格的法律约束。
波币商城通常以波币作为支付手段,用于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这种行为涉及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业务,以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而这些业务在上述通知中被明确禁止。例如,若用户用人民币购买波币,再用波币在商城购买商品,这一过程就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一旦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相关主体将面临依法取缔的后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实际案例来看,2024 年,家住龙里的肖某某在某直播软件平台参与网络赌博,该平台使用的代币正是 “波币”,并能进行自由交易。这一事件凸显了波币在一些非法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若存在以波币为基础的商城,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此类平台的存在不仅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此外,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即便波币商城设立在境外,只要其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而且,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若波币商城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提供商品展示平台,相关互联网企业若明知其涉及虚拟货币业务仍提供服务,也将依法被追究责任。